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B/L)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装船,并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作用:
货物收据:
在启运港,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
运输契约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货权凭证:
提单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目的港作为提取货物的凭证,或在货物到达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的基本内容包括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体积、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船舶名称、托运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装货港和接受货物的日期等信息。
提单的种类包括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等,其中记名提单安全性高但流通性差,不记名提单流通性强但安全性低,指示提单则通过背书可以进行转让。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它不仅关系到货物的运输和交付,还涉及到货款结算和信用证操作等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