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 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如何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求职创业补贴由各院校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集中自愿申请。
2、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平台的网页版和手机版办理申请。
3、院校对照由本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的学籍证明,对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按规定填报资金申请单,并将学籍证明以及申请材料提交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4、人社部门复审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三、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由毕业生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上传提供对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
具体身份类证明材料包括: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
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9月1日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