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主要用途是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用房,因此,库房 属于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此外,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服务业内部的专用仓库。
综上所述,库房作为专门用于物资储存的用地,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