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户注销是指纳税人失踪后,被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地检查后查无下落)仍不能找到该纳税人时,税务机关将给予注销税务登记。
非正常户认定: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
注销程序:
非正常户应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注销后,纳税人会取得办税服务厅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在电子税务局下载相应的文件。
注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这个期限且无法找到纳税人的情况下,可能会进行非常户注销。
需要注意的是,注销税务登记是一个法律程序,税务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