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指企业(非房地产企业)取得(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建筑物:
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如果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协议,明确表明将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那么,在没有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的情况下,也可将该类建筑物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需要注意的是,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自用的厂房、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等。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属于存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此外,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这也是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类型房地产的主要区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