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以下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煽动抵抗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执行的;
煽动颠覆政府或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制造谎言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传播有性挑逗性质的材料、赌博、暴力或凶杀的;
宣扬恐怖主义或唆使他人犯罪;公开侮辱他人或歪曲事实诽谤他人的;
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内容。
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布黄赌毒的信息、私自公布他人的隐私信息、发布危害社会的信息也都是涉嫌违法的。
发布虚假信息分为违法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刑。
发布企业违规失信等负面信息时,如果信息取得方式合法且发布内容合法,则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信息是虚假或捏造的,可能涉嫌诽谤,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触犯法律。
不得在论坛内发表包含上述内容的文章、图片以及其他内容。
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免考入学获双证”、“考试包过”、“内部指标(计划、名额)”、“保研(推免)政策大变化”等违法有害信息。
建议在发布任何信息前,仔细审查其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