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侮辱、诽谤他人。
虐待家庭成员等。
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
哄抢他人财物。
敲诈勒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窝赃、买赃。
吸食、注射毒品。
倒卖票证。
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等。
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