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之所以不适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主要原因如下:
法律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
涉及人身关系和伦理道德:
遗产继承纠纷往往涉及到人身权及亲情伦理的界定与处理,显得尤为特殊且复杂。这些问题不适合通过仲裁这种相对冷硬、机械的争议解决方式来解决,而应当通过更为人性化、注重情感和伦理的司法途径来处理。
仲裁的局限性:
仲裁程序通常要求当事人之间存在平等的法律地位,而遗产继承纠纷可能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关系并不总是平等的。此外,仲裁裁决通常是终局性的,一旦作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这可能会在家庭内部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不利于维护家庭和谐。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法律还提供了其他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等。这些方式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和实际情况,有助于达成更为和解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遗产纠纷不适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更为合适的法律途径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