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没有时间限制,但有关继承的时效和规定如下: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的行使
继承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如果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再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法院批准延长诉讼时效。
接受遗赠的时限
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综上所述,虽然遗产继承本身没有时间限制,但继承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行使其权利,否则可能会因超过法定时效而丧失法律保护。建议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尽快作出是否继承的决定,并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及时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