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况时,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会裁定驳回原告对该实体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主体资格并非起诉必需具备之条件,即使存在瑕疵,法院仍可能受理起诉,但在审理过程中会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最终驳回。
建议变更被告:
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并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告知原告更换被告:
若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可以告知原告更换被告。若原告不更换,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不适格的处理:
若原被告均不适格,一般裁定驳回起诉。对于被告不适格的情况,法院可以建议原告更换被告,若原告不更换,则驳回起诉。
诉讼主体不适格的责任: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原告所诉主体错误导致被告不适格时,原告应否承担责任。有观点认为,原告选择不当或错误的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因为原告有责任选择正确的被告。
综上所述, 法院在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况时,主要方式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可能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而有所不同。建议原告在起诉前仔细审查被告的资格,以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