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土地开发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住房。这些房屋通常用于补偿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而需要搬迁的居民。
目的:
提供适宜的居住条件给因拆迁而失去住房的居民。
对象:
包括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法律约束:
买卖受到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约束,与商品房交易有所不同。
所有权:
虽然房屋所有权归公民所有,但在一定时间内(如五年)内可能不能自由交易。
价格:
通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提供给被拆迁住户。
条件: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或取得就近地段的房屋。
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贷款: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可能无法办理贷款。
交易限制:某些情况下,安置房在获得所有权后的一段时间内(如五年)内可能不能交易。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了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时应当提供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