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指 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包括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两个要素,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希望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法院的判决也是针对诉讼标的作出的。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例如,在原告依据租赁合同提起的交付出租的房屋的诉讼中,租赁关系是诉讼标的,房屋则是诉讼标的物。
理解诉讼标的对于把握诉讼的核心内容和避免重复起诉具有重要意义。每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在识别诉讼标的时,主要有三种学说: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传统诉讼标的理论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实体法上的请求权,而新诉讼标的理论则认为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希望达到的法律效果,即法律上的地位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