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工龄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连续计算法
从员工入职公司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公司破产宣告之日止。
包括试用期等期间。
合并计算法
对于因公司改制、合并、分立等原因而转移工作单位的员工,其在原企业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为新企业的工龄。
分段计算法
如果员工在不同时间段、不同用人单位工作,各阶段的工作年限应分别计算。
特殊情况
员工因工伤、职业病等原因导致停工留薪的,停工留薪期间的时间应计入工龄。
员工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如果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在公司的工龄持续计算。
若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因法定事由(如患病、非因工负伤等)停止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龄不应间断计算。
中断情况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有间断,如请假(除法定假期外)、离职后又重新入职等,间断期间通常不计入工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其他考虑
员工的工龄计算应依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并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的工龄并不会因为公司的破产而终止,员工仍然享有相应的权益。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照以上原则进行工龄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