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股25%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占股25%的股东通常被视为大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政策及重大决策的制定。
签署股东协议:
股东有权与其他股东签署协议,并履行协议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追究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追究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出资证明书:
股东有权获得出资证明书,证明其出资情况。
股东名册权利:
股东有权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登记与变更: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尽快向公司注册部门申请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查阅与复制资料:
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查阅权:
持有25%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表决权:
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或按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决策过程。
优先认购权:
股东有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分红权:
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或按章程规定分配红利。
监督权:
股东有权监督股东会的召开和决策过程,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提案权: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召集与主持权:
在董事会成员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义务时,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继承权:
股东资格可以依法继承。
转让权:
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并在转让过程中享有优先权。
反对收购权:
股东在反对公司决议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起诉权:
如果公司不收购股东股份,股东有权向法院起诉。
这些权利保障了占股25%的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并保护自己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