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措施主要针对以下高消费行为:
交通工具方面
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消费交通工具。
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限制使用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
住宿和娱乐方面
限制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房地产和装修方面
限制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高消费行为。
办公场所租赁
限制被执行人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旅游和度假
限制被执行人进行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
教育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保险理财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限制
限制被执行人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购买高额理财产品等。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减少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