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法人是指 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其名誉是社会对于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法人名誉权的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与公民名誉权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法人名誉权的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
公民的名誉是指对公民的能力、品行、作风、思想、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内容强调的是个人的品行作风这一专属于自然人素质的名誉。而法人的名誉则反映了社会对法人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
法人名誉权的保护: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的保护。法人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并可能对其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侵犯名誉权需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综上所述,名誉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对其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综合评价的权利,这种权利旨在保护法人免受不当侵害,维护其社会地位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