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因病休学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传染病
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传染期内需要休学治疗。
其他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的传染病,如流感、水痘、麻疹等。
精神疾病
抑郁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疾病。
其他精神疾病,如严重的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疾病
癌症、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炎、尿毒症、结核病等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疾病。
严重或难治性的疾病,如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等。
身体疾病
骨折、严重伤害等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身体疾病。
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且经学校医生建议需休学者。
建议
学生在申请休学时,应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并按照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具体情况需根据学生实际病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