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地税的纳税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2. 填写申请表:填写《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并加盖公章。
3. 提交资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人员。
4. 审核与办理:税务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当场办结并开具《地税纳税证明》。
此外,如果需要开具企业近年的完税证明,还需提供以下额外资料:
1.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 单位或部门介绍信。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使用自助办税机打印:携带身份证到地税的自助机上打印完税证明。
2. 网上申报打印:登录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或平台,使用个人电子税务局账号进行申请,然后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建议在办理地税纳税证明时,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