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旷课、不交作业等。
严重警告:
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如顶撞老师、旷课较多、考试作弊、损坏公物等。
记过:
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如经常迟到早退、辱骂教职工、赌博、动手打人等。
记大过:
适用于多次严重违纪、胁迫他人作弊、偷窃或毁坏财物价值较大、拉帮结派等行为。
留校察看:
适用于非常严重的不良行为,并产生很恶劣的影响及后果,如旷课多日、勾结校外人员肇事、盗窃财物等。
开除学籍:
适用于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如参与违法活动、多次严重违纪且不思悔改、触犯刑法等。
劝其退学:
适用于严重不良行为,且经教育屡教不改的学生。
勒令转学:
适用于多次严重违纪且不思悔改的学生。
移交公安机关:
适用于多次严重违纪且不思悔改的学生,如触犯刑法的行为。
每种处分都有其适用的具体情况和附加措施,学校会根据学生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来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且处分的解除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建议在实施处分时,学校应严格按照校纪校规执行,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以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