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吧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设立网吧首先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消防安全条件
必须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固定网络地址和计算机设备
必须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必须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组织形式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资金信用证明
必须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并提供资金信用证明。
经营场所面积和计算机数量
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距离限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营业时间
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出每日8时至24时。
变更和终止经营
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转让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遵守法律法规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建议:
在申请开设网吧前,务必详细阅读并了解所有相关法规,确保所有条件和手续都符合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