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的籍贯一般指的是 出生地或祖辈居住地。具体来说,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通常随父亲的籍贯确定,如果无法确定父亲的籍贯,则填写婴儿出生地。
在填写表格时,内容应与户口簿保持一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籍贯与户口所在地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同的,籍贯是个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而户口所在地则是目前居住的地方。
此外,根据1995年公安部发布的公通字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填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籍贯一般跟随父系,但也有少数情况跟随母系。
2. 籍贯应填写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
3. 如果祖父去世,则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4. 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
5. 一旦公民登记籍贯后,即使祖父迁移户口,该公民的籍贯也不再更改。
因此,在填写新生儿籍贯时,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