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由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职工伤残程度如实填写。《工伤认定决定书》: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免冠照一张。
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包括所有的出院小结,以及与伤情有关的化验单、特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伤残部位提供的资料
颅脑外伤、骨科患者:需提供X线、CT、MRI片子及报告单。
眼科疾病患者:需提供近期的视力、矫正视力、视野检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骨折内固定患者:需提供受伤时、内固定后、内固定拆除后三个时段的片子。
特殊伤情提供的特殊病例资料:
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说明后,由申请人提供。
有效的诊断证明:
一般由医疗机构开具,需明确受伤的部位、程度、诊断结果等信息,并且要加盖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专用章。
完整病历材料:
包括受伤后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如果有住院治疗的话)、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
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
这些文件详细记录了伤者的治疗过程及病情演变。
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用于展示治疗过程和损伤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交通事故,需提供此文件。
伤残鉴定委托书:
由委托人(如律师或家属)出具,用于委托伤残鉴定。
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
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鉴定类型和鉴定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相关鉴定机构,确认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