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权是指 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或权能。它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也称为“起诉权”,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包括起诉要件。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是提请法院运用审判这一特殊手段,强制实现权益请求的权利。诉权的基本特征包括:
行使依据:
它的行使必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平等享有:
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诉讼全程:
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内容:
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总结:
起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允许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起诉权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起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涵盖进行诉讼和实现权益请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