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的影响主要包括:
禁止个别清偿:
破产申请受理后,禁止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会指定一个或多个管理人,来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务。
解除保全措施:
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专属管辖权:
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取得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
财产清算:
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必须进行清算登记,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分配给债权人。
债务人的权利限制: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并可能受到一定的惩戒措施,如限制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等。
职工影响:
破产可能导致职工失业,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债权人权益:
所有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
企业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完毕后,企业将被注销登记,不再存在。
破产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善意和诚信的债务人,同时对于恶意的债务人则可能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