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期间是指 从法院同意鉴定开始,到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并送达的期间。具体来说,对于法院委托的鉴定,鉴定期限通常不超过30天。而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中,鉴定期间是指从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这个期限也不得超过30日,且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30日。
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则是指从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向侦查机关提出确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精神状态的申请,或者侦查机关办理案件中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时,依照法定程序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到出具鉴定意见的期间,这个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综上所述,鉴定期间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鉴定类型,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总体上都要求鉴定机构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及时送达相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