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卷宗通常分为以下几类:
卷宗封面:
包含卷宗的基本信息,如卷名、卷号、当事人姓名、调解员、调解日期等。
卷宗目录:
列出卷宗内的各个部分及其页码,便于查阅和管理。
调解申请书:
记录当事人提出调解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纠纷事实和请求等。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记录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纠纷类型、当事人信息、受理日期等。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记录调解员对纠纷的调查情况,包括调查时间、地点、方式、证据等。
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收集和整理与纠纷相关的证据,如书面文件、物证、证人证言等。
人民调解记录:
记录调解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解员的分析和建议、达成的共识等。
人民调解协议书:
记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包括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记录调解后对当事人的回访情况,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当事人满意度等。
司法确认有关资料:
如果调解协议需要司法确认,相关的书面材料也会包含在卷宗中。
附卷材料:
包括其他与纠纷调解相关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卷宗情况说明:
对卷宗内材料的详细说明,包括保管期限、法律依据等。
这些卷宗内容有助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了解纠纷情况,有效进行调解,并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提供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