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到下逮捕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收集情况。以下是可能的时间范围: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在被拘留人进入看守所后三日内,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特殊情况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合时间
因此,从被拘留者进入看守所到获得逮捕证的时间最短为3天(在特殊情况下,如检察院迅速批准),最长可达37天(包括公安机关的提请审查时间和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时间)。
建议
保持沟通:被拘留者及其家属应与警方和检察院保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逮捕证的下发时间。
聘请律师: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被拘留者的权益。
这些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