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全称为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央企、各部委、国家机关等)出售给职工的已购公有住房。这些住房可以是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
具体来说,央产房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住房。
2. 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职工按照房改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住房。
3. 安居工程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
4. 集资合建住房:职工集资合建并由中央在京单位提供的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央产房一般不能随意上市交易,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手续。例如,需要本单位开具上市证明,并通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此外,部分央产房可能属于经济适用房,这类房屋有特定的转让限制。
总结来说,央产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分配给职工的公有住房,包括按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这类房产在上市交易前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