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婴儿的犯罪行为涉及 拐卖儿童罪和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
定义: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定义:以抚养、收养等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案例
案例1: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幼儿,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王浩文是主犯。
案例2:父母因无力抚养等原因送养孩子,但未走合法收养程序,可能构成遗弃罪;买方或收养者,即使未参与拐卖过程,仅因掏钱购买,也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建议
对于父母:若因特殊原因需要送养孩子,务必通过合法收养程序,避免触犯法律。
对于买方:应坚决抵制非法买卖婴儿的行为,避免触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对于公众:发现买卖婴儿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儿童权益。
这些法律规定和案例表明,买卖婴儿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严重的法律后果。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