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诱供是指 以不正当的方式诱使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按照侦查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这种方式善于隐蔽其讯问企图与目的,摒弃了刑讯逼供直接表明讯问目标的弱点,采取的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步步为营的渐进性策略,使被讯问者放弃警惕,在不知不觉中按照讯问者的设计走入圈套而不能自拔。
诱供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如果遇到诱供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报案、控告、举报,并应及时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