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认定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
户口簿
死亡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关系证明
申请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亲属关系证明,需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可能需要户籍所在地相关办事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证明
遗属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