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待遇
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这些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工亡待遇
因工死亡的员工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停工留薪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
隐私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泄露工伤员工的个人信息。
工伤保险权益保障
职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知情权、获得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发生事故后能享受相应的救治、处置及待遇等权益,对各项待遇、处置不服的,享有按规定救济途径进行处理的权利。
费用支付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辅助器具配置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这些权益保障旨在保护工伤员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疗需求,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并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