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期限:
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自批准决定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延长期限: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若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49:43
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自批准决定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若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