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失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护照复印件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张彩色白底近照,尺寸为48×33mm(2寸照)。
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遗失证明。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变更加注、使用曾用名、外文姓名等,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护照所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
在国外遗失护照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需出示相关证件和批件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交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未成年人须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