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将耕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统一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取得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出租、入股、抵押)。
其他方式的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创设取得
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移转取得
受让人与承包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这些承包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土地类型和承包需求,家庭承包确保了农户土地经营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而其他方式的承包则更侧重于市场化运作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