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罚最为严重。具体而言,涉及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其全部财产: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 作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团伙的首要分子。
3. 采取武装手段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4. 以暴力方式对抗检查、拘留、逮捕等执法行动,情节严重的。
5.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因此, 毒品罪中量刑最严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具备上述任一情形时,犯罪者可能面临极为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