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扬尘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负责城市道路易扬尘物料运输、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城市绿化养护作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消纳,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职责,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道路上运输产生扬尘的管理,包括对运输车辆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
在道路扬尘治理中,可能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工作,确保运输车辆的合规性。
公路管理部门
负责公路扬尘的治理,例如通过制定管理制度、考核通报等方式确保道路保洁工作的落实。
综上所述,道路扬尘的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