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职位主要包括:
法官:
负责审理案件的裁判工作,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和独任审判的审判员。
庭长:
负责各自庭室(如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的总体领导工作。
审判员:
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书记员:
负责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和庭前准备事务性工作。
法警:
负责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以及在庭审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法医: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法院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行政人员:
包括办公室人员(如秘书、综合、档案、办公自动化等)、政治部人员、监察室人员、法警队人员、档案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信访办人员等。
其他职位:
如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人员等。
法院的职位等级从大到小通常包括: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