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限售股
任何客户持有限售股的,都不能融券卖出该标的。
参与注册制下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持有限期限内,不得融券卖出该标的。
董监高和大股东
董监高和大股东不能开展以该上市公司为标的的两融交易,即不可以融资,也不可以融券。
业务操作限制
上海交易所规定:任何客户持有的限售股,都不能划转到信用账户用于提交担保品。对此,深交所和北交所未作限制。
交易所决定
并不是所有股票都可以融资融券交易,股票是否可以融资融券,是由交易所决定的。
满足融资融券标的的条件包括: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
其他限制
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等情况。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它条件。
创业板个股
创业板个股上市就可以进行融资融券操作。
建议: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则和限制条件,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