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基本情形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加重情形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规定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量刑步骤
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基准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