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收养证
需要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才能进行入户手续的办理。
出生证明
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户口本和身份证
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到派出所办理户口
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收养证等。
审批和通知
公安局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办理入户手续
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填写相关表格
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然后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等待审批和领取户口本
派出所将材料报公安分局,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最终领取宝宝的户口本页。
建议: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派出所,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材料不齐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便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