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通常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任务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转包行为:
1. 将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2. 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3.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4. 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5.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整个工程,并且除了上缴给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之外,计取的是全部工程价款。
6. 通过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7.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
8. 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9.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10.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转包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一旦被发现,承包单位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