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种:
增值税
合伙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根据销售额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确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行为中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若为自然人,则需将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分配给各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再根据所得额级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本身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纳税义务由合伙人根据其分配的所得分别承担。
印花税
合伙企业需对建立的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按每本5元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这些税费通常与增值税等税种挂钩,按照规定比例缴纳。
其他税种
合伙企业还可能涉及其他税种,如契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具体纳税义务需根据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主要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还可能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税种。具体纳税义务和税额计算需根据合伙企业的业务类型、所得额及分配比例等因素确定,并需遵循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