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账目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具体行为人的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可能构成上述两种罪名中的一种或两种。如果行为人是出于逃避监督检查、清算等目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那么可能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仅涉及毁坏账目,且没有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