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以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批复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作出书面批复意见,并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工作
筹备小组负责开展相关的筹备工作。
召开大会选举委员
筹备小组组织并召开大会,通过选举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申请登记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后,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
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请注意,上述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