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转正定级的过程如下:
见习期考核
新进教职工需要填写《新进人员转正定级考核表》,从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单位考核:各用人单位对新进教职工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对聘用岗位的适合度和履职尽责等情况,并出具考核结论和意见。
考核结果:单位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只有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转正定级程序。
提出申请
时间:见习期第11个月10号前。
申请人需要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并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人事处。
转正定级审批
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对同意转正的人员办理调资手续,确定岗位及等级。
定岗定级:学校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关于新进教职工转正考核的意见,给出是否同意转正的结论,并按相关规则确定转正聘任岗位及等级。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一般定为管理十级/专技十三级。
硕士研究生学历:一般定为管理九级/专技十二级。
博士研究生学历:一般定为专技十级。
后续晋升
特岗教师:转正后多被定为十三级岗位,后续可以根据教龄、教学业绩和职称评定逐步晋升岗位等级,例如晋升到十二级、十一级等。
其他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也可以申请初级职称,并逐步晋升到更高的职称等级。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提前规划好个人的职业发展道路。
积极参与考核:认真对待见习期的各项考核,确保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提升能力:在见习期间,积极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转正定级打下坚实基础。
及时沟通:与学校人事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转正定级的进度和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