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包括:
故意杀害他人。
故意伤害他人。
盗窃他人财物。
借钱不还。
赌博行为。
老师体罚辱骂学生。
子女虐待父母,父母虐待子女。
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进入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