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账户和资金通常不能被法院冻结: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这些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是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
用于保障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
国库库款:
属于国家所有,用于国家财政支出。
工会经费集中户:
用于保障工会会员权益,不宜因企业债务而被冻结扣划。
信托财产:
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冻结扣划。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划。
证券投资基金财产:
非因自身债务不得冻结扣划。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
可以冻结但不得扣划。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可以冻结但不得扣划。
信用卡账户:
不宜冻结扣划。
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企业的存款:
保护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
政府财政经费账户:
不得对政府财政经费账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空难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不作为死者的财产进行执行。
党费:
用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账户。
军队、武警部队的特种存款:
限于特种存款不能被冻结或扣划。
封闭贷款结算专户基金:
不得执行被执行人的封闭贷款结算专户中的款项。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期货保证金:
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法院不支持冻结划拨。
个人储蓄账户、股票、债券等个人证券资产:
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一般不应被冻结。
其他依法不允许被冻结的账户:
包括涉及人权和民生保障的专项资金账户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而调整,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