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例如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面部有≥8 cm²或三处以上≥1 cm²的瘢痕。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
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一手食指2~3节缺失。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除拇趾外其他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这些情形应当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