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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起典型案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办案件情况通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7:32:00    

今年以来,为全面强化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行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集中查办的1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北区某学园托管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李沧区某博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李沧区某博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天花板破损脱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西海岸新区某智睿学生校外托管班部分食材超过保质期、食材混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5.西海岸新区某海豚学生校外托管班未按规定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6.城阳区某素养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城阳区某图书文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8.城阳区某儿童看护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9.城阳区某欣苑托管服务中心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

10.即墨区某庙头托管服务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1.即墨区某德馨托管服务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2.平度市某众赟托管服务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3.平度市某之韵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4.莱西市某优家校外托管机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对上述校外托管机构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希望广大校外托管机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自律意识,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优化服务水平,切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全力守护好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来源:青岛早报记者 滕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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